为维护校区正常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确保校区交通秩序良好,保障广大师生员工交通安全,净化校区育人环境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ku113登录校园管理的有关精神,结合校区现状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1.学校师生员工凭校徽、有效证件(工作牌、学生证、校园卡等)入校;校外来访人员凭有效证件登记入校;校内建筑工地的工人须办理出入证方可入校,工人出入证由施工单位统一办理,办理出入证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、1寸免冠照片、办证花名册(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,施工单位盖章确认)。
2.物资物品入校必须接受门卫检查,危险品、管制品、商业传单等未经过保卫办批准禁止入校。
3.物资物品出校必须接受门卫检查,属于校区内财产的,必须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方可出校。属于校区师生员工个人物品的,应由本人凭有效证件(工作牌、学生证、校园卡、身份证等)登记后方可出校。
4.车辆出入校区应该遵守校区交通规定,校区内行车限速20公里/小时,不同类型车辆应遵照规定从指定校门出入。校区教职员工、施工单位、来访人员车辆一律从东大门、翔安南路东侧门、西侧门进出;大型车辆如大巴、集装箱车辆等必须经保卫办批准方可入校。
5.教职工车辆经校区办、学院办公室出具证明到保卫办办理相关手续后可直接入校;外来车辆必须凭驾驶员驾驶证、车辆行驶证登记后入校;施工车辆须办理车辆出入证方可入校,车辆出入证申请者向保卫办领取机动车辆申请表,由所在单位、校区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性,签字盖章后提交保卫办审批;施工单位土方车后斗必须加盖严密,否则禁止出入校区。
6.学校严格禁止摩托车、电动车入校。除有特殊需要的相关公务用车经保卫办批准后方可入校。
7.道闸门仅允许机动车出入,行人、自行车一律走侧门出入,严禁走道闸门。
8.校门口禁止停放车辆,门卫岗亭不接受物品寄放。
9.禁止流动摊贩、闲杂人员、收购废品者和校外送餐人员入校。
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和来访人员自觉遵守上述规定,如有违反,由校区相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,责其改正;对于屡教不改、态度恶劣、后果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理;对于暴力阻碍公务或触犯法律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。